数学部分
主要考查学生对数学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和方法的掌握程度,考查学生的数学基本运算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简单问题的方法,考查学生进入高等学校继续学习的潜能。
(一)集合
1.了解集合、元素、空集、常用数集、交集、并集、补集的概念;
2.掌握集合与元素的关系,集合与集合的关系,集合的列举和描述这两种表示法,子集、真子集和集合相等这些集合间的关系;
3.掌握给定集合的交集、并集、补集运算;
4.理解区间的概念。
(二)方程与不等式
1.了解不等式及不等式组的概念;
2.掌握不等式的基本性质;
3.掌握一元一次不等式、二元一次不等式组、一元二次不等式和分式不等式的解法。
(三)函数
1.了解函数的概念及构成函数的要素,会求一些简单函数的定义域和值域;了解映射的概念;
2.掌握函数的表示法(图像法、列表法、解析法);
3.掌握实数指数幂的运算法则;
4.掌握幂函数、指数函数、对数函数的图像及性质;
5. 理解函数的单调性、最大值、最小值,会求函数的单调区间及最大值、最小值,了解函数奇偶性的含义;
(四)数列
1.数列的概念和简单表示法;
2.理解等差数列、等比数列的概念;
3.掌握等差数列、等比数列的通项公式与前n项和公式及相关计算。
(五)三角函数
1.理解任意角、任意角的正弦、余弦和正切函数的概念;
2.掌握弧度制与角度制的换算;
3. 理解正弦函数、余弦函数、正切函数在区间[0,2π]的性质,会求其最大、最小值以及与坐标轴交点坐标;
4.掌握同角三角函数间的基本关系式、诱导公式(正弦、余弦和正切),二倍角公式;
5.能够根据已知三角函数值,求指定范围内的角。
(六)直线
1.理解直线的倾斜角、斜率的概念及其求法;
2.能建立直线的点斜式、两点式和一般式方程;
3.掌握两直线平行和垂直关系的判定,会利用两直线平行和垂直的条件建立直线方程;
4.会求两点间的距离、中点及两相交直线交点坐标;